村庄规划是开展乡村建设、推进乡村振兴的重要基础性工作。一些地方由于村庄建设布局缺乏科学规划,导致无序大拆大建、盲目合村并居、乱占耕地建房等现象时有发生。2021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,要加快推进村庄规划工作。当前,三农工作的重心已历史性转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,科学编制村庄规划,迫在眉睫。
尊重城乡发展规律,做到先规划后建设
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,是我国乡村形态快速演变的阶段,城乡发展格局、村庄布局结构正在发生深刻的变化,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。
一是乡村人口向城镇转移集中。2019年全国乡村人口比2010年减少了1.1亿人,比2000年减少了2.6亿人,比1980年减少了2.4亿人,占全国人口的比重分别下降了10.7、24.4和41.2个百分点。“十四五”时期,大量的农村人口仍将有落户城市的需求,农村人口数量还将持续下降。
二是乡村空间持续“收缩”。我国行政村数量大幅度减少,从1984年的94万多个减少到2019年的53.3万多个。大量生态、农业等非建设空间转化为城市建设空间,乡村地区正面临发展空间“收缩”的现实。
三是乡村建设进程明显提速。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,把乡村建设摆在社会主义建设的重要位置,实施乡村建设行动。乡村建设欠账多、底子薄,投资需求量大,大规模的村庄建设、改造、整治已箭在弦上。如何精准建设、高效建设,对乡村规划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。
贯彻落实《中央农办、农业农村部、自然资源部、发展改革委、财政部关于统筹推进村庄规划工作的意见》,必须把村庄规划作为乡村建设的先导性任务。
一是抓紧完成村庄分类。顺应乡村演变趋势,科学确定村庄分类,细化分类标准,对于哪些村要做大、哪些村要保留、哪些村将消失做到心中有数,明确村庄今后的发展定位。
二是加快推进县域村庄布局。结合编制县乡国土空间规划,尽早完成县域村庄布局,确定乡村建设开发边界、人口和环境承载上限、用地类型和规模等开展村庄建设的必备条件。
三是推动编制实用性村庄规划。依照国土空间规划,编制“多规合一”实用性村庄规划,作为指导村庄各项建设的法定性详细规划,严格实施管理,确保规划落实落地。
尊重村庄历史变迁逻辑,避免盲目撤并村庄
我国农业农村发展历史悠久,进入近现代以后,随着工业化、城镇化进程加快,村庄的消亡撤并主要有三种情形:
一是自然条件不再适宜人类定居。如遭受地震、塌方、泥石流等重大自然灾害,或者建设蓄水库、泄洪区等,村庄原属地已无法提供基本的生存庇护场所。
二是已全部纳入城镇建设或生态保护区。一些村庄整体纳入城镇建设区域,耕地全部转为城镇建设用地或其他非农用地;还有一些村庄因为生态环境条件脆弱,被动需要退出农业生产和人类活动。
三是农民大多转为非农产业就业。如一些地方的“城中村”、工业园、商贸小镇等,绝大多数村民脱离农业劳动,转为社区化为主的生活方式。这三种情形的共同点,都是先有生产条件或生产方式的变化,再发生了生活方式的变化,这也是村庄变迁的历史逻辑。
广西玉林“五彩田园”
按照《中央办公厅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村庄撤并工作的通知》要求,要遵循村庄变迁的历史逻辑,保持必要的历史耐心,科学编制村庄规划,避免超越历史发展阶段搞大规模的合村并居。
一是严格控制村庄撤并范围。严格把握搬迁撤并类村庄的条件,将其严格控制在位于生存条件恶劣、生态环境脆弱、自然灾害频发等地区的村庄,因重大项目建设需要搬迁的村庄,以及人口流失特别严重的村庄。
二是建立村庄撤并评审制度。县级党委政府应当组建专门的专家评审委员会,对拟列为搬迁撤并类的村庄,逐一开展调查论证,从严掌握搬迁撤并类村庄规模,看不准的可以先放一放,不急于分类。
三是统筹规划民居建设和产业发展。编制村庄规划,既要对生活类建设项目作出安排,更要着重谋划主导产业发展,留出农产品生产、加工、销售、乡村休闲旅游等业态发展空间,避免因产业萎缩导致农村凋敝。
中国南和设施农业产业集群
尊重优秀农耕文化传承,注重保护传统村落和乡村特色风貌
农耕文明是中华文明的根源,村庄是乡村文明的载体。
一是乡村建筑可以保留传统文化。从各具特色的宅院村落,到巧夺天工的农业景观,再到古镇古村古建筑,都是可以触摸的历史,保护好乡村建筑风貌、特色景观,就保住了乡土文化的根,留住了乡村的记忆。
二是乡村的人可以传承活态文化。从乡土气息的节庆活动,到丰富多彩的民间艺术,再到民族乐曲歌舞服饰,都是广大劳动者的创造,是乡土文化的精髓,留住和培育乡土文化传承人,就是保住了珍贵的非物质文化遗产。
三是农耕文化本身也是稀缺资源。通过开发乡村文化旅游业,开展农事体验、民俗节庆、文艺表演、观光游览等活动,可以彰显农耕文化蕴含的巨大经济价值,反过来又促进农耕文化的保护传承。
2021年广西玉林“开耕节”现代农机耕地比赛
村庄规划工作要深入挖掘、继承、创新优秀传统农耕文化,让有形的乡村文化留得住,让活态的乡土文化传下去。
一是增加文化价值评估环节。在开展村庄分类、县域村庄布局过程中,组织文保单位对村庄文化价值进行评估分级。整村有保留价值的,不得列为搬迁撤并类村庄;部分建筑、景观民俗艺术有保留价值的,应当在村庄规划中予以标识,禁止随意拆除迁移。
二是在原有村庄形态上改善居民生活条件。村庄建设既要具备现代文明的舒适与便利,也要契合山水纹理、道路机理、林田地理等自然特性,一些古建筑可以通过修葺、加固等方式保留下来。要加大古村落保护力度。
三是千方百计保留乡村传统风貌。农房建筑风格要体现传统地域特色,更多采用现代工艺建设古朴灵秀的木楼、精致典雅的四水归堂、自然天成的三间两廊,并且要因地制宜,不能生搬硬套。
四是一体规划乡村文化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。在文化旅游资源富集的村庄,重点规划乡村休闲旅游产业发展,加强旅游路、停车场、公共厕所、游客中心等配套服务设施建设。
尊重农民意愿,充分发挥农民主体作用
农民是村庄建设的主人,是乡村振兴的主体。主要缘于三个方面的城乡差异。
一是农村土地归农民集体所有。农村耕地、宅基地、集体建设用地等资源资产归集体所有,这与城市土地和公共资源归国家所有存在区别。对农村集体资源资产进行支配、使用、收益的权利,需要农村集体组织成员共同讨论决定。
二是农村是建立在血缘、亲缘关系基础上的熟人社会。村民在盖房、节庆礼仪和耕作、水利疏浚等方面,存在互帮、互贺、互助的道义成分与关系,农村的很多事情还是由农民共同商量来办。
三是农房建成什么样由农户经济实力决定。农村住房多数为农民自建房,户型设计、材料采买、施工队伍选择等都由农民自主决定,资金账目也是农民自己算自己管,经常是什么时候有钱了就什么时候建。
乡村建设既然是为农民而建,村庄规划工作就必须充分尊重农民意愿、注重发挥农民主体作用,真正把好事办好、实事办实。
一是组织农民参与村庄规划编制。邀请村民代表参加村庄规划编制工作组,深入开展驻村调研、逐户走访,详细了解村庄发展的历史脉络、产业实际和人文风情。
二是坚持村民集体决策。同时,还应当简化规划成果表达,更多使用图、表等简明形式,让群众看得懂、能议得起来。
三是建立村民参与乡村建设机制。严格落实《关于村庄建设项目实施简易审批的指导意见》,对建设标准明确的项目,一律只编制审批实施方案,不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、初步设计;对技术简单、村集体可以组织农民开展建设的,可以探索实行先建后补机制,支持当地村民投工投劳、就地取材开展建设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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